二十五、 新興宗教的對立面

或許是因為西方基督教世界的當權者和普羅大眾,總是用正統基督教所公認的傳統熟悉模式來狹隘地定義宗教,新興宗教在歷史的長河當中,每每遭遇猛烈的抨擊。當然,這種情況可遠溯至基督教本身的創教之前。在羅馬世界,早期基督徒自己就遭到指控,大家也都記憶猶新──據說基督徒會拆散家庭;被指唯利是圖;聽聞荒淫無度;被控企圖滲入社會菁英階級、欲行陰險之政治目的。基督教的排他性誘發了如此的指控,而同樣的特性、伴隨其勸誘改宗的狂熱,使得基督教本身成為宗教不容異己的最佳代言人,在有些國家,這樣的態度或輕或重地持續至今。所以,貴格會教徒(Quakers)在十七世紀的英國當局手中遭到殘酷的迫害,他們許多受到羈押僅是因為承認自己的信仰。衛理公會(Methodists)在十八世紀還是新興宗教時,它的信徒遭暴民襲擊、毆打,而信徒的會堂有些則被拆毀,有時是當地長官的默許、甚或是教唆。救世軍(Salvation Army)則是十九世紀晚期聚眾滋事的對象,有些成員在英國的暴動中死亡,在瑞士,他們受到詐欺與財務剝削的公然指控,而摩門教徒(Mormons)亦遭到類似的控告,他們在斯堪的那維亞有時會因為吸收新成員而入獄。歷史明白記錄,一些新的宗教與新的靈性表達形式甚至在較民主、理應更寬容的西方世界國家都遭到反對。相對這些歷史記錄,國際機構近期作出各國實施並鼓勵宗教寬容的決議真是天壤之別。

二十六、 新興宗教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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