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那教(Jainism)同樣徹底挑戰了西方狹隘的宗教概念,它是印度認可的宗教,一般在大宗教之列(通常在第十一位)。儀禮爵士(Sir Charles Eliot)曾為文寫到:「耆那教是無神論,這樣的無神論是鐵律,毋須辯論也沒有爭議,就是去接受,當它是一種自然的宗教態度。」不過,耆那教徒不否認提婆(devas),即眾神祇,只是這些存在體和人類一樣,都得臣服於轉世和腐朽的法則,而且他們無法決定人類的命運。耆那教徒相信靈魂是個體且無窮盡。他們不是宇宙靈魂的一部分。靈魂和物質不是創造出來的,也無法被毀滅。欲得到救贖,得將靈魂從壓抑它的外在因素(業力因素)當中釋放出來。這些因素藉由個人的慾念行為,得到進入靈魂的許可。這樣的行為讓動物或無生命物質發生輪迴:做善事會輪迴成提婆。憤怒、驕傲、欺騙、貪婪是靈魂解脫的主要障礙,人類在抗拒或屈從這些時,掌控著自己的命運。個人靠著克制自我、不傷害生命、甚至害蟲也不傷害,以及禁慾的生活,就可以輪迴成提婆。虔信者的道德守則包括:行善不求回報;喜他人之福;解他人之憂;以慈悲之心看待罪犯。自我禁慾可消除累世的業。耆那教抱持禁慾的倫理,不過,它和基督教傳統所宣揚的那種更消極、宿命的禁慾主義相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