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

現代世界具有許多新興的宗教,我們以上的研討顯示出,看待宗教以及其全球的多樣性,需要一個更開放的觀點,相對於狹義的定義──現今一些政府官員仍在應用基於拉丁字「religio」的觀念。有五個變數應該要包含進宗教這個範疇:1. 知性的(intellectual)、2. 感性的(emotional)、3. 行為性的(actional)、4. 社會性的(social),以及5. 文化性的(cultural)因素,以上先是針對一般的描述,然後是針對山達基的描述。

根據我們的意見,有許多原因使山達基可以被認定為一個新的宗教。最符合它歸類於這個範疇的事實就是,它在西方「宗教」這個字的定義之下,是一個現代的西方誕生的宗教。它顯然是一種新「宗教」型態的表現,這種型態在西方世界出現,使用社會文化網絡的現代媒體,向廣泛的大眾傳播其宗教信息。

在它努力地運用它廣大聯絡網的優勢,它已經成為我們時代最「現代化」及最「廣泛討論」的宗教之一。

在它努力地運用它廣大聯絡網的優勢,它已經成為我們時代最「現代化」及最「廣泛討論」的宗教之一。

許多新宗教的特點就是,它們是被學者標籤為「宗教」,而不是被應用它們的人們所定。有幾個新的宗教運動寧願是沒有組織起來的團體,而不是完備的正式組織。舉例來說,許多新的現代印度瑜伽或冥想團體沒有組織,他們討厭被認為是「宗教」。在他們後來的發展中,如果有需要的話,他們其中一些團體可能會去「登記」,甚至以「科學」協會的形式成立,以符合不同國家的聯邦或是國家法律中,「宗教」協會或是替代組織的成立辦法。

自1954年創建之後,山達基教會就是認為自己機構是宗教組織的一個新宗教,它也很努力地要成為被認可的宗教組織。實際上,山達基在全球各種文化當中,已經被許多官方單位認定為一個「教會」與「宗教」。

它的教義以及山達基教會本身,都是與一個出生於20世紀的美國人的願景有關,這個人寧願寫作,還有對大眾演講,而不是去宣揚他的訊息。在L. 羅恩 賀伯特的第一本書中,還沒有提出宗教的想法,該書只是在講述實驗性及心靈的哲學。戴尼提之所以變成山達基,是因為賀伯特發現了靈魂的面向,還有他往後的研究中,發現到山達基與古代世界宗教在靈性上的關聯。

山達基的教誨在不同的宗教及哲學傳統中有其基礎。由創始人所發展及公布的新「著作宗教」,忠誠地記錄及保存於神聖的經典之中。這些書籍加總起來為宗教經驗、儀式及諸多行動提供了源頭,也是教會的文化特色及社會結構的源頭。

山達基教會廣大的社會組織,以及所有的聯絡網及文化基層,就是它本質為一個社會團體的重要證明,而這個社會團體的特性可以被描述為一個「宗教」團體。它宗教團體的海事神話,也就是海洋機構,形成它社會結構的基礎,給那些決定要永恆全心地奉獻他們的生命於教會目標的人。

我們與一些教會成員接觸,在幾個斯堪地那維亞國家中的歐洲及國家教會總部,我們察覺到對於這些人來說,教會提供他們生活型態及經驗的模式,這些在情感及動念層面可以稱為宗教的體驗。

所以,我們瞭解到山達基是一個宗教。

十、 有關山達基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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