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自由:基本權利

宗教或信仰自由是全世界所有人的基本權利。 然而,綜觀世界,宗教自由遭受嚴厲的打壓,這十年來,橫跨全球五大洲,限制宗教自由的嚴刑峻法層出不窮。

對於宗教自由的侵犯,不但遍及全世界,亦衝擊各國人民。 諸多宗教團體與個人,要表達自己的信仰,公開進行宗教活動,必須克服逐年增加的外在壓迫。

不過,各地的善良民眾可以互助合作,扭轉當代宗教壓迫高漲的潮流,強化所有人共有的宗教自由。 首先,他們可以瞭解宗教自由的本質,並採取行動反抗目前宗教自由方面的威脅。 其次,他們可以採納宗教自由的原則,尊重每一種宗教和信仰,一視同仁,毫無歧視。 最後,他們可以與信奉各種信仰的人通力合作,在國內與國際層面,推廣和保護對於宗教的寬容與自由。

媒體報導中
社會對宗教敵意的高漲

皮尤研究中心針對全球宗教壓迫問題進行研究,發現約有五十億人,亦即世界人口的75%,均活在政府嚴格管制宗教,或社會在宗教方面深具敵意,且時常攻擊非主流宗教的國家。 [41]

毫無疑問,如此深重的社會敵意,之所以能在世界各地成型,各式大眾傳媒──無論是紙本、影音、網路傳媒──均必須負起主要的責任。 新聞媒體鎖定特定宗教為抹黑宣傳、歧視、成見、誤解及煽動仇恨的目標,這種情況橫跨全球,儼然形成一種趨勢。

2005年,描繪先知穆罕默德的卡通發行,隨後在回教世界引起激烈的反應,讓全球社群注意到媒體在宗教及信仰議題上,理解錯誤且缺乏資訊。 然而媒體上的偏見和錯誤資訊仍持續為害,助長宗教歧視,使遭到鎖定的宗教信仰承受越演越烈的敵意。 [42]

至今,在宗教或信仰這個飽受爭議的領域裡,媒體尚無一套通用原則、規則或標準。 缺乏明確闡述的原則和標準,便無法有效地判斷新聞報導是否在助長歧視,甚至使個人因其所屬的宗教團體而遭到暴力鎖定之餘,同時亦違反了世界人權標準。

時間已來到了該闡明一套基於人權原則,補足宗教自由權利的標準,以做為媒體在宗教領域或信念的指南。 為處理這個迫切需求,一份與尊重宗教或信仰相關的新聞倫理憲章提案將在後續的單元中提及,用以教育媒體宗教自由的權利,並在報導宗教事務時,建立起適當的宗教寬容準則。

此憲章採用了四十多個國家新聞倫理守則、三百多則專業記者守則,以及本刊物中所載的歐安組織、歐洲委員會和聯合國標準的相關文件制定而成。 表達自由與宗教自由為本憲章所考量的兩個最重要原則,並致力取得適當的平衡,維護這兩個基本自由。

[41] “Rising Tide of Restrictions on Religion,” September 2012, Pew Research Center.

[42] See, e.g., Copenhagen Danish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Studies, Rytkonen, Helle “Drawing the Line: The Cartoons Controversy in Denmark and the US,” 2007; Islamic Monthly, “America’s Latest Outsiders: The Struggle of Religious Minorities throughout History,” 13 March 2013; Bahá’í World News Service, “A Case Study in Religious Hatred,” 7 December 2013; Commentary, “The Guardian Acknowledges a Degree of Anti-Semitism,” 10 November 2011.

十八、 尊重宗教或信仰之新聞倫理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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