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宗教語言和基督教神學之演進

四、(一)宗教觀念的演變

道教的例子說明,宗教不是等到信仰、實踐、組織的體系完全成熟後,才會興起。所有這些面向都經過演變,有時,後來信奉的元素會徹底翻轉之前的概念。舉個例子,一些英格蘭教會的主教好幾十年公開不贊同基督教中的一些重要教義,譬如聖母童身懷孕生子、耶穌的復活,以及肉身再臨。另一個這類神明概念發生變化的例子,在猶太-基督教經文裡,上帝原來只是庇護古猶太人的部落神明;而根據後來的先知和《新約聖經》的記載,上帝提升為一個更精神化、普遍化的個體。對神明的不同描述,在調和中引發基督教教會間以及各種運動之間的紛爭,於是縱觀基督教的歷史,我們會發現那些基本的觀念在持續改變。即使是在今時今日,基督教對神的概念也在發生根本的變化。

四、(二) 當代神學對神的重新評價

目前有一個重要的思想,對基督教的地位有深遠的影響,而且與當下事態相關。這一思想遊說否認基督教傳統上廣為認可,有一個至高之神的可能。這股由一些最卓越的神學者宣導的思潮,特別出現在迪特里希.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保羅.田立克(Paul Tillich)的著作。出於目前的目的,從這種思潮最受歡迎及最具影響力的措辭來看一下它的本質。1963年,當時(聖公會)伍利奇的主教羅賓森(Bishop of Woolwich, J. A. T. Robinson),在他的暢銷書《對神誠實》(Honest to God)中總結這股神學思潮。論點的一開始,主教先摒棄上帝是人格化的神,祂就在「那兒(out there)」的概念,接著挑戰「基督教有神論(Christian theism)」的整體思想。

四、(三) 基督教無神論的證據──羅賓森

以下摘錄表明主教和他的儕輩,顯然偏離了世人和法律所接受的傳統有神論觀點。

主教引用潘霍華來支持他的論點:

人類已經學會處理所有的重要問題,毋須憑藉上帝作為運作的假設(working hypothesis)。關於科學、藝術,甚至倫理的問題,大致都有共識,個人很少敢有爭議。但是約近百年來,這個假設也逐漸適用於宗教的問題:顯而易見,萬事不需要「上帝」也能同過去一樣持續進展。(頁36)

主教引述田立克如下:

……你必須忘記傳統的、你所學到的、關於神的一切,甚至「神」這個詞本身。(頁47)

主教又說:

田立克全面深入地提到神的時候,他所說的並不是另外一個個體。他所說的是「這無窮無盡奧祕的名字及所有存在的根基是上帝。……」(頁 46)

主教自己說:

……像他〔田立克〕所說,一般認為,有神論「使上帝成為神聖、十全十美的完人,主管世界和人類」(頁 39)……我認為田立克說得好,無神論反對這般的至高之人很正確。(頁41)

主教贊許地引用世俗神學作家約翰.霍恩-路易士(John Wren-Lewis)的話:

就像天上的老人家不是無限心靈幕後的神話代表一樣,這個個體也不是仁慈的,反而讓人害怕:真相就是這整個的思考方式都是錯誤的。而如果這樣的一個個體的確存在,他會非常邪惡。(頁 42–3)

為了強調這一點,主教說:

我們終將無法讓人們相信上帝就在「那兒」,他們必須呼求祂來指揮自己的人生,就像無法說服人們認真看待奧林匹斯山的眾神一樣。(頁43)……若說「上帝是人格化的」那就意味人格是宇宙組成的終極意義,也就是說在個人的關係中,我們所觸及到的存在的最終意義是虛無。(頁 48–9)

如同神學者區分真實與存在,主教堅稱神確確實實是真實的,但是祂並不存在;因為存在是在有限的空間和時間中,成為這個宇宙的一部分。

四、(四) 基督教無神論的證據──范布倫

同一年,1963年,一位美國神學家保羅.范布倫,寫下《福音的世俗意義》(The Secular Meaning of the Gospel)這當中陳述了潘霍華的想法:「基督教非宗教」也就是說,基督教不是一個宗教。甚至比羅賓森更有說服力,范布倫要求人們不要再將基督教理解成任何上帝信仰。他建議淘汰所有關於上帝的神學參考資料。他認為,「……單純字面上的有神論是錯的,字面上受到認可的有神論是毫無意義的」(頁100)另一方面,天啊,有人可能繼續認定人類天性就是,「……他的神性下墮至此。」基督教無神論是范布倫所提出的神學論。福音書不是關於上帝,是關於耶穌,而且耶穌如同人一般。因此,范布倫教授放棄宣稱基督教是一個奉獻至高之神的宗教,同時期相信「上帝已死(Death of God)」的神學家學派也放棄了這樣的說法,這代表另一股神學思維。

四、(五)重新評價耶穌

神學領域也一直不斷的重新詮釋《新約》和耶穌,大約是從艾伯特.史威瑟(Albert Schweitzer)開始,他在1906年出版著作英文標題為《耶穌史實的探索》(The Quest of the Historical Jesus)。史威瑟揭露了耶穌為猶太人先知,帶著稍微偏頗的想法和很多他自己的構思。魯道夫.布爾特曼(Rudolf Bultmann)進行更激進的批判性「去除神話色彩」的過程,他從1940年起,指出福音是如何完全受到當時盛行神話的影響。他想證明福音書裡的概念還剩多少能讓二十世紀的人接受。布爾特曼試圖以德國存在主義哲學的角度,為人類保留一個《新約聖經》裡的訊息。基督教成為個人的道德生活指引,但關於上帝創世與掌權的說法不再可靠。布爾特曼的著作帶來的影響漸增,讓人越來越懷疑傳統上所宣稱的:上帝降生成為耶穌。至此,是在懷疑整個基督教教理。而1977年出版的《上帝道成肉身的神話》(The Myth of God Incarnate)(約翰.希克〔John Hick〕編)將這種歷史的相對論做了更進一步的發揮,書中許多鼎鼎有名的聖公會神學家辯論傳統基督教教義,關於上帝與人子耶穌的關係。過去的十五個世紀,上帝化身為人一直是教會傳授的教義,現代神學家則很難苟同。

四、(六) 基督教宣告它不是個宗教

這些神學論點的不同趨勢:考慮摒棄人格化的上帝;排除有神論;對《聖經》相對論的新的重視;挑戰既有的概念,即基督的本質與他和神的關係──全都徹底脫離基督教原有的理解。基督教,長期以來是「宗教應該是如何」的歐洲明確典範,現在宣告它本身不是宗教。因此,一直以來定義宗教的方式,現在被質疑了。

五、 宗教的社會與道德功能
下載白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