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對山達基教會之演進的社會學分析

七、(一)山達基概念的演進──前世

從1950年代中期開始,賀伯特已經察覺到在解釋人類的問題時,前世的參考價值。他設置在紐澤西州伊莉莎白市的基金會,當時專注於研究「回想」「前世死亡時情境」的潛在益處〔約瑟夫.A.溫特(Joseph A. Winter),《針對戴尼提的醫師報告:理論與治療》(A Doctor’s Report on Dianetics: Theory and Therapy),紐約:1951年,頁189(Joseph A. Winter, A Doctor’s Report on Dianetics: Theory and Therapy, New York: 1951, p.189)〕。這個興趣後來發展成正面的奉行依據,能藉此看到前世(以及此生早期)的不好經驗創造出了「印痕」(印象或心靈影像圖片,它構成反應式心靈,它有疼痛和無意識,而且造成疾病、抑制及後續不理性的行為)。因此戴尼提與山達基必須進一步消除這些印痕,以及那些由這個人此生早期經驗所創造的印痕。

七、(二) 山達基概念的演進──從戴尼提到山達基

在另一個等級,心智生活的崩毀被描述為:希塔,也就是思想的宇宙,已經逐漸被質能時空擾亂。 聽析是為了讓希塔擺脫這負擔。希塔這個概念也在1951年經過改良,被認為是「生命動力、生命衝力、精神個體、靈魂」〔《生存的科學》,第一篇,頁4〕。在這時間點,賀伯特的思想體系或許聲明已經變成靈魂治療的系統。在1952年,賀伯特積極擴展山達基,此時其發展變得更詳盡,而且這個新的、更擴充的,且更廣泛的信仰系統,將戴尼提包含在內,提供它一個更完整關聯的形而上原理。此時希塔變成希坦,它更接近靈魂的明確概念,而且整個系統的宗教觀點變得更清楚明白。希坦此時被認為是這個人的必要身分,也就是這個人自己(覺察到自己擁有覺察能力),而且此時山達基理論提供形而上學的解釋,使得救贖的任務能讓希坦擺脫前世(先前投胎為人)的不良影響。

七、(三) 山達基概念的演進──希坦與身體

這個人不能說「我的希坦」,因為基本上這個人就是希坦,它佔據一個身體;以這個概念,相較於傳統基督教詮釋的靈魂,希坦被認為更加重要。希坦進入一個身體(在出生時,出生後,甚或在出生前),它尋求一個身分。以這個概念,山達基有一些相似於佛教徒的輪迴理論。然而,賀伯特在敘述希坦有再次降生這個特性時,比佛教經典裡的任何內容都更明確、精確。

七、(四) 當下救贖與最終救贖

山達基聽析的最初目標,是要讓希坦擺脫反應式心靈的拘束:終極目標是要恢復希坦,所以他達到一個穩定的狀態,他不再有反應式心靈。他本來是執著於他自己生存(第1動力)的當下目標,後來他慢慢地進一步認知到救贖的各種可能性,在這當中他積極的建立關係於家庭、群體、人類、動物世界、宇宙、靈魂狀態,最後是無限大或上帝。因此,希坦的終極目標,透過八大動力是要達成類似上帝的存在狀態,山達基人稱之為「完整的OT」或「原始狀態」。

七、(五)山達基的拯救

這個設計本身就是拯救,救贖的「原理」。如果其最終狀態似乎超過基督教一貫所設定的救贖,那是因為執行拯救的人,通常都是處理當下救贖而不是終極救贖。雖然「靈魂最終會上天堂」這個更為狹窄的夢想,已經讓教會和一般信徒感到滿意,但基督教也有個概念是──人繼承了基督。即使如此,在一些運動中──摩門教是其中一個例子──人達到這個等同於上帝的狀態,這種想法被清楚認可了。它完成救贖的期間與山達基不同,但拯救靈魂這個長期概念,很容易在其教義中辨識出來。實行它的時候,最近目標強調是要拯救個人理性、治療他的精神壓力和幫助他克服沮喪,但他們用先前提過的救贖去解釋這些目標。

七、(六) 與佛教和數論派的相似性

山達基所描述的生命結構,與佛教和印度教數論派所信奉的部分有相當的相似度。心靈中反應庫的累積,與因果業報的概念有相似之處。前世的概念與東方宗教的輪迴轉世理論,有許多共同點。能夠觸及各種意識狀態,是瑜伽裡的概念(瑜伽學校與數論派有密切相關),而且一般相信瑜伽行者能夠獲得超自然力量。

七、(七) 全球拯救與個人拯救的可能性

透過山達基這個媒介,拯救希坦的最終盼望,涵蓋了全人類、動物和物質宇宙的生存。社會與宇宙的重要議題,在山達基裡是確實存在的。「清新這個星球」這個概念(製造「清新者」──已經全然清除反應式心靈的人)已經被設定成一個目標。然而,偶然間賀伯特已改變了重點並寫道:「山達基感興趣的不是『拯救世界』,而是透過精確的標準技術處理個人,也就是靈魂,使有能力的人更有能力。」〔《山達基的特點》,1968年,頁5。〕然而,這裡可能會一直強調的重點是,拯救世界仰賴於救贖每個希坦──典型的福音強調。

七、(八) 山達基的道德觀

這有時會讓人想起:制定道德規範是宗教的特性,雖然那些宗教之間所奉行的特定道德準則,在內容上有很大不同。山達基創始時,就有很廣泛的目標,是要強化個人的潛能。因為它強調自由,它採用比傳統基督教教會更寬容的方式,來處理道德議題。然而,從戴尼提的早期闡述,賀伯特已清楚表明,個人要對他自己的有限能力負責,希坦的本性是善良的,所以當他犯下傷害行為,他可能會削弱自己的力量。聽析的重點,也要求個人應該面對問題,並為自己的健全生活負責。他必須承認此生與前世他所犯下的「越軌行為」(有害的行為)。

以山達基的概念而言,生存是要符合全部宗教議題──救贖。品格行為被定義成:有助於最終目標的理性行為。

在重要出版品,《山達基品格入門》中,L. 羅恩 賀伯特闡明山達基人所需的品格標準,而且清楚說明,奉行品格是信仰的基本。個人的目標是生存──也就是說,所有八大動力上的生存,從個人和家庭,朝向無限的存在狀態,也就是所謂的上帝〔參閱六、(九)〕。以山達基的概念而言,生存是要符合全部宗教議題──救贖。品格行為被定義成:有助於最終目標的理性行為。因此賀伯特強調:如果一個人要完成自我救贖,並且促進人類救贖,每個人需要應用品格準則到他的行為,並且擁有合理的作為。因此,類似於佛教徒為了改善他未來的因果,出於利己而奉行良善,山達基人則是被要求行為的理性──也就是,符合品格──以達成生存,這是為了自身,也是為了八大動力所包含的龐大區域。賀伯特寫道:「品格是個體本身為了達到自己和他人在所有動力上的最佳生存所採取的行為。有品格的行為就是有利生存的行為。若不運用品格,我們將無法生存。」〔頁18〕生存不是指能生存就好,而是極佳的生存狀況。「生存是用歡樂來衡量的。」〔頁28〕因此,就像在基督教裡,救贖需要快樂的狀態。但「一顆純淨的心與一雙乾淨的手,才是獲得快樂與生存的不二方法」〔頁28〕;因此,在實踐中,達成生存是需要堅持道德標準。賀伯特寫道:「至於理想、誠實、同胞愛──缺少了這些東西,個人或眾人的生存都不會好。」〔頁24〕山達基品格包含道德規範,但它更進一步的聲明:唯有應用山達基品格的重要行為規範,才能導正當代道德的惡化狀況和反社會人格活動,因此人類得以贖罪。

在1981年,賀伯特制定出一套道德守則,據說是基於常識而來的。他撰寫這本小冊子,在裡面將守則寫為「這是個人的工作……不是教義的一部分。」然後他試圖將守則廣泛地傳播出去,作為現今社會道德淪喪的解決方案,然而,山達基人採用這個道德守則作為宗教的一部分。這個守則在相當程度上,仿效了十誡和其他基督教道德守則,它是以現代語言來表達,再加上以社會面、功能面和實際面來解釋其中許多原則。守則禁止謀殺、竊盜、不誠實、所有非法行為、傷害善意的人,而且它囑咐,除了那些之外,對性伴侶的忠誠、對父母的尊重、協助小孩、溫和、支持公正的政府、履行義務、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照顧健康和環境、勤勉與能幹。它包含負面或正面的詮釋,基督教傳統中時常提到的金科玉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本小冊子敦促讀者能向他人傳遞複製品,因為他人的快樂與生存,與讀者自身也息息相關。

七、(九) 山達基的宗教聲明

儘管上述各項皆符合宗教,山達基最初並未被認可為宗教。甚至,於1954年三個教會被合併為山達基(有不同的名稱),但山達基的宗教影響仍然沒有全部探究完。然而,賀伯特堅守山達基的宗教目標。他寫道「山達基已經達成了人類所有歷史記載中所陳述的宗教目標:藉智慧之力使靈魂自由。這個宗教比一九五○年之前西方世界所知的宗教蘊含了更多的智慧。即便不使用療法,僅僅教導我們的真理,也會為野蠻的西方世界帶來文明〔《人類能力的開創》,頁417〕。無疑的,若提到基督教的審判日,賀伯特認為基督教在某些方面比佛教更原始,例如「⋯⋯野蠻民族對釋迦牟尼佛的言論所做的一種詮釋。釋迦牟尼佛說過『使靈魂從生死的輪迴中解脫』」。〔《鳳凰城演講系列》,1968年,頁29–30〕。「以最古老與完全的意義而言」,山達基本身是個宗教〔出處同上,頁35〕。在1968年的《山達基的特色》當中,賀伯特重申一些更早的重點,並宣稱山達基的背景包括吠陀、道、佛陀、猶太人與耶穌,以及許多哲學家。山達基已經「帶來第一個宗教技術,來克服因為忽視靈性而產生的大量積壓工作」〔頁10〕,然後他把這當作是將釋迦牟尼佛的誠實和精確,與亨利.福特的緊急產量主義連結起來〔頁12〕他認定聽析員是受過聽析技術訓練的人,以及山達基訓練作為宗教教育。

七、(十)L. 羅恩 賀伯特身為宗教領袖

聲明(如果本身沒有聲明,就是由信徒聲明)常常是:宗教運動的創始人是天啟的特殊代理人,至高之神透過他們表達旨意。宗教領導能力裡的預知,是一般猶太-基督-伊斯蘭教傳統裡的特性,但在印度佛教傳統裡,宗教領袖更被視為大師,他能夠藉由向信徒指出一條他先前已探索過的啟發之路,而使他們獲得益處。賀伯特則是更完全符合後者。他是位老師,與其說宗教真理已揭示予他,不如說是他藉由科學研究去發現各項事實,這些事實指出某些有療效的應用,和形而上的知識,能解釋人類更高的存在和最終命運。現今山達基的著作,建立起賀伯特的形象,他被欣然的描述為天才,大多是以頌揚式的傳記來強化名聲,並稱讚宗教運動的先知們、領導者和創始人們的獨特經驗〔例如:《什麼是山達基?》頁83–137〕。在基督教傳統宗教領袖當中,其角色和好名聲,與山達基的賀伯特最類似的,是瑪麗.貝克.愛迪,也就是基督教科學會的創始人,以及十九世紀末到二十世紀初,各式各樣新思想運動的領袖們。

七、(十一) 宗教與教會機構

組織教會並不是宗教或宗教系統所必須的。在山達基註冊登記為教會之前,其架構內的精神元素結合在一起,就已證明山達基就是個實至名歸的宗教,但即使以機構作為教會是否為宗教的評判標準,山達基還是符合這個測試。在1950年代山達基組成了教會,頒布了信條並制定了某些儀式。此信條與儀式將山達基信仰系統中所隱含的承諾在體制上確立下來。山達基教會的結構是有階層性的,它反映出精通其教義所需的學習和精神啟蒙的分級系統。較低階的機構,被設計為中心,也就是傳教的單位。較低階的教會負責牧師授任前的基本訓練,並服務當地「教區」的教友會眾。這層教會機構,構成系統的核心。在這之上,有更高的教會機構階層,致力於高階聽析員訓練和聽析。高階的機構提供指示給低階機構。類似這個結構,教會已發展出志願牧師,是由一般民眾所組成,他們接受社會服務和社區工作的訓練。牧師本身有分等級,他所完成的訓練課程標示出他所在的等級。志願牧師資格要求較低,他們負責監獄和醫院拜訪,而較高階的牧師則會讓人成為山達基人會眾,數字說明了這一切。正式的整體教會結構與基督教教派有一些相似,但教義和修行方式則不相同。志願牧師似乎類似於英國國教和其他教會中的平民執事。

七、(十二) 山達基的信條

在1966年的著作《山達基創始教會之儀式》解釋道:「在山達基教會服務中我們不使用禱告、虔誠的態度,或天譴的詛咒。我們運用山達基科學發現到的事實、真理和見解。」〔頁7〕山達基教會信條非常重視人權。它確信人人生而平等,而且有權利實踐與表現他們自己的宗教;對自己的生活、理性、防禦,以及「構思、選擇、協助或支持所屬之組織、教會與政府」享有權利,對於「自由思想、自由談話、自由書寫己身意見……」也有權利。它也確信「心靈研究及導因於心理因素的疾病治療,不應脫離宗教範疇,亦不應任其於非宗教領域內進行。」它堅持「人性本善;人在追求生存;人的生存須仰賴自身、同伴以及他和宇宙所建立之情誼。」它也重申「……身為教會成員的我們相信,天理禁止人類:摧毀其同類;摧毀他人之理智;摧毀或奴役他人之靈魂;摧毀或傷害其同伴或團體之生存。身為教會成員的我們也相信:靈魂可以獲得拯救,也唯有靈魂才能拯救或治癒身體。」

七、(十三) 山達基宗教儀式

山達基教會所設計的結婚與葬禮儀式,雖然與傳統不一樣,但並沒有徹底偏離西方社會。命名儀式,也就是所謂的「命名儀式」是更清楚奉行山達基信仰系統的原則。它的目的是要協助這個剛剛降生的希坦。一般認為,當希坦獲得一具新的身體時,他沒有意識到他的身分,而這個命名儀式是為了協助希坦學習他新身體的身分、父母的身分,還有會協助這個新個體的乾爹乾媽。因此這個儀式是某種定位程序,完全符合山達基形而上學。

八、 崇拜與救贖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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