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山達基面面觀

當我在檢視山達基的時候,我發現它和其他的宗教有共通點,比如和基督教科學會(Christian Science,1879年瑪麗.貝克.艾迪〔Mary Baker Eddy〕創立)2;公誼會(Religious Society of Friends)或稱貴格會(Quakers)(1665年喬治.福克斯〔George Fox〕創立)3;耶路撒冷新教(the New Church of Jerusalem)(根據E.斯威登堡〔E. Swedenborg’s〕,1688年–1772年,哲學,於1780年代創立)4;安東尼教(Antoinism,1910年Père Antoine創立)5;以及針對哲學本身,參照佛教某些部分。

山達基沒有刻意融合其他宗教,只是湊巧其他宗教也有相似的地方。山達基是由賀伯特構思形成,當時人們正想要替自己的宗教儀式、教條等尋求一個新型態。(以詞源上來說,英文的教派〔sect〕這個字衍生自拉丁文的sequi,其意義為跟隨。)山達基要傳達的訊息既非基督教、猶太教,也不是伊斯蘭教,而是千古流傳下來的訊息。一切都是從吠陀經開始,西方的神學/哲學試圖將智慧分歧或獨佔,賀伯特發現,吠陀經的智慧卻遠超過那些智慧。6

儘管山達基和其他宗教有共通點,但其本身非常獨特,除了以賀伯特著作為基礎形成自己的教義外,還有其獨特的宗教實踐作為。

因為山達基在「野蠻的(barbaric)」西方國家7成立,當地認為「假人(Golem)」已成「主人(master)」8,結果山達基為那些不斷在尋找靈魂訊息的現代人敞開了一道大門。

三、 教條(Dog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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