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宗教有自己明確的教義和教規,他們都很可能面臨一個事實,亦即某些先前的信徒,或多或少對信仰儀式、教義、教規、組織和紀律,不再忠誠或認同。在猶太-基督教-穆斯林共有傳統的各教派歷史裡,叛教一直是個常見的現象。每個從已成立的信仰組織分裂出來的新派別,都有可能被原教派的人視為叛教。有幾個大規模且戲劇化的實例,例如東方教會(東正教〔Orthodox〕)與西方教會(天主教〔Catholic〕)之間所謂的「東西教會大分裂(great schism)」,以及宗教改革時所產生的新教教會(Protestantism)。(在此補充說明,如果需要強調的話,異議人士和脫教者,竟然會譴責那些留在先前已建立教派的人,說他們對更早之前教義及教規所公認的標準變節。)從基督教世界的宗教團體數量來看,其因分裂而增加,很明顯地可以知道叛教事件相當普遍而常見。
然而,並非所有因變節而獨立出來的宗教團體或派別都能形成組織。當一位舊信徒捨棄對之前宗教的誓言與忠誠後,可能就被認為是叛教。十九世紀末和二十世紀初基督教信仰危機時期,有一些著名的羅馬天主教會叛教事例。這些事之所以會發生,是因為教會嚴苛的信仰和教規、抗拒現代思想,尤其是因為它鼓動最忠實的信徒成為修道士或加入修道會。修道院駭人聽聞的描述,據說與叛教的修道士和修女有關。其中一個聞名的事例為瑪麗亞.蒙克(Maria Monk),在肆無忌憚的傳播之下,雖然結果大多是杜撰,但還是被當時反天主教的宣傳媒體大肆利用。現今宗教多元化的時代,基督教不同教派大聯合的精神在基督教主要的教派中開始盛行,在這些宗教運動中,從一個宗教運動換到另一個宗教運動,所謂的忠誠「轉換」並非不常見,如此一來,對叛教的指責自然就較少聽到了。大約1960年開始,西方社會出現了各式各樣非主流新宗教運動,他們具有獨特的宗教教義,要求強烈的奉獻精神。離開的成員有可能被認為是叛教,尤其是,如果那位成員離開後開始嘲弄或嚴厲批評之前的信仰,並且中傷以前關係密切的夥伴。
近幾十年來,出現了許多新宗教團體,要求他們成員的忠誠度,因此叛教事例就成為大眾傳播媒體的關注焦點。叛教者的故事中,常將自己描述為受害者,這類情節對媒體來說是好題材
近幾十年來,出現了許多新宗教團體,要求他們成員的忠誠度,因此叛教事例就成為大眾傳播媒體的關注焦點。叛教者的故事中,常將自己描述為受害者,這類情節對媒體來說是好題材,尤其是如果他能「揭露」之前所屬組織的機密,將更受媒體青睞。如此一來,叛教者可能會受到媒體毫無道理的高度關注。特別是那些能夠呈現出因對前宗教組織忠誠而受害,被前宗教操控、欺騙,或是被前宗教領袖及會員強制吸收進入前宗教組織。這類的指控,媒體會格外地大肆報導。通常這些報導是一般大眾能自非主流宗教教派獲取訊息的唯一管道,因此這些資訊理所當然地廣為散布。於是,在公共領域中,有關這些宗教運動的公眾輿論形成(或不當形成)下,叛教者自然成為焦點人物。
學術界學者,尤其是社會學家,對於少數宗教教派非常感興趣。他們對這種題材,特別是謊言,通常會運用各式各樣有條理的方法從事學術性研究。他們蒐集資料的方法不只運用檔案研究、審視出版品和文獻, 甚至還包括觀察參與者、進行訪談與問卷調查,直接從消息來源的訊息中研究議論的焦點。叛教者通常自願提供消息,但是一般來說,社會學家會相當謹慎注意證詞來源的合理性。正如我之前在其他地方寫過,社會學家的調查技術如下:
消息來源如果是熟人且沒有私人動機,這種人的說詞,比起那些試圖利用調查來達成自己目的的消息來源更可信。消息來源如果是不滿分子或叛教者,其所提供的證詞要更加小心謹慎地審視。叛教者通常需要自我辯解。他試圖重建自己的過去,為他和前宗教團體的關係找理由,還會去責怪以前的親密夥伴。另外常見的是,叛教者會講述「受虐記」(atrocity story)的故事情節,用來解釋他因為被操控、被欺騙、脅迫或詐騙,而被引誘加入或繼續待在那個組織裡,所以現在他選擇放棄並挺身譴責。經由媒體的大肆渲染,叛教者有時因此而獲利。他們把親身經歷的故事賣給報紙或出版成書(有時由「幽靈」作者所寫)。〔參照布萊恩.威爾遜(Bryan Wilson)的著作《宗派主義社會面面觀》(The Social Dimensions of Sectarianism)第19頁,本書為牛津克拉倫登出版社(Oxford: Clarendon Press)1990年發行。〕
叛教者通常需要自我辯解。他試圖重建自己的過去,為他和前宗教團體的關係找理由,還會去責怪以前的親密夥伴。
社會學家和其他研究人員發現,非主流宗教教派,有一系列特別的動機促使叛教者採取某種立場,這些動機影響以往宗教信仰上的承諾,以及現在毅然而然斷絕的態度。叛教者必須建立他的可信度,不論是在較早之前改變信仰或是隨後背信的行為。為了替自己澄清信仰態度的徹底轉變,他們需要一個表面看似合理的解釋,為何他之前堅守的信仰(通常很突然),居然迅雷不及掩耳地轉變為放棄及譴責之前的信仰。學者意識到「受虐記」是叛教者的一種獨特類型,並且將它視為一種容易辨識的現象〔參照A.D.休柏二世(A.D. Shupe, Jr.)與D.G.布羅姆利(D. G. Bromley)合著的「叛教者與受虐記(Apostates and Atrocity Stories)」一文。此文刊載於《新宗教運動對社會的衝擊》(The Social Impact of New Religious Movements)第179–215頁,此刊為B.威爾遜(B.Wilson)編輯,紐約沙崙玫瑰出版社(Rose of Sharon Press)1981年出版。〕叛教者通常會為自己辯護,說他當時加入教會,是因為那時候他特別脆弱、沮喪、孤立無援、缺乏社交或經濟上的支援,與家庭疏遠或其他類似的情況。他的前夥伴被描述成用謬誤的說法、詐騙、愛的承諾、支援、美好的前途、更加的幸福等等之類的說法勸誘他入會。事實上,叛教者會持續控訴以前教派的教友不忠誠、都在利用他的善意、強迫他長時間勞動而不給薪水,或者強索他的金錢或財產。所以,叛教者表現出自己脫教就像是「從火焰中被救贖般地重生」,一直不願為他進入前教會的行動負起任何責任,並視離教為「覺悟後的明智之舉」。說到底,他的訊息是:「在那種情況下,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也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他們應該要承擔全部的責任,而且他們蓄意傷害那些毫無戒備、無辜的受害者。藉由描述這類的事情,叛教者把之前該負的責任轉移焦點,並設法去重建更廣泛的社群,他試圖去影響,甚至動員這些社群去反對他最近才離棄的教派。
新宗教運動,在教義和教規方面上比較不為人所熟悉,在信仰及組織上新近出現或改寫的術語,容易造成大眾的疑慮;若是他們保有祕密或未公開的教導、表現出特別積極地爭取皈依者,或特別對某些團體感到興趣(例如年輕人、學生、少數民族和移民等), 又或者對信徒承諾的益處超越一般大眾日常的期望,那麼他們很容易地就成為大眾撻伐,甚至敵對的目標。叛教者所描述的殘酷情節,特別容易在媒體煽情炒作之下擴大助長這些傾向,更多的殘暴內情勢必更具新聞價值。眾所皆知,報紙對於特定的運動,一旦在類似的脈絡上發現新的故事,那麼早期的那些腥羶性的報導將一再重述,某些社會學家將此報導手法的運用稱為「負面事件總結」(negative summary events)。〔「這是指新聞業界敘述事件情勢發展的手法,將負面描述成為新聞報導重要的本質,是斷續且緩慢行進的新聞事件不可或缺的要素。因此,很明顯地,一個獨立事件會被利用來成為持續擴大公眾爭議現象的契機。」——參照詹姆士.A.貝克福德(James A. Beckford)《異教爭議:新宗教運動的社會反應》(Cult Controversies: The Societal Response to New Religious Movements)第235頁,倫敦塔維斯托克出版社(Tavistock)1985年出版。〕透過這樣的手段,每位叛教者所描繪的戲劇化情節,其所強調的意義,不利於社會學家在宗教信仰現象之類的調查中保持客觀及合情理的態度。社會快速變遷,宗教與精神信仰方面的見解不斷更新,現代的宗教團體在這種情況下運作,再加上媒體不斷大肆渲染和重複報導叛教者繪聲繪影的故事,特別容易受到貶損。
公正客觀的社會學研究人員和法官都無法輕易地將叛教者的說詞視為可信或可靠的證據來源。由於跟之前宗教上的承諾與關係,再加上他個人的經歷,人們應該會認為他 容易有偏見
公正客觀的社會學研究人員和法官都無法輕易地將叛教者的說詞視為可信或可靠的證據來源。由於跟之前宗教上的承諾與關係,再加上他個人的經歷,人們應該會認為他容易有偏見,因此會懷疑他。從個人動機來看,他必須證明自己的無辜,重新獲得自尊,他首先要做的,就是先把自己塑造成受害者,然後變成被救贖的宗教改革鬥士。以往的各種案例已顯示,叛教者容易受到他人的影響而去擴大或誇飾他的苦衷,以滿足那種新聞記者,那種從不在意客觀事實的陳述,只對危言聳聽的題材有興趣的記者。
布萊恩.羅納德.威爾遜
1994年12月3日
于英格蘭牛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