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抽象的定義

如果國家要平等對待宗教,就必須使用抽象的界定用語來涵蓋宗教現象裡的多元特質。如此使用「科學客觀」的抽象語言,可以免於受到特定傳統與任一宗教偏見的影響,不過也必定無法捕捉某一特定信仰裡所有的內在多元性。它無法全面探討宗教、儀式、象徵、制度的認知面與感性面。雖然這種社會科學的研究途徑讓客觀的比較、分析、解釋成為可能,不過它無法、亦不假裝能傳達宗教給予其信仰者的內在意義或情感訴求上的整體內容。

十、 現代定義的構成要素
下載白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