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山達基的最終目標

L. 羅恩 賀伯特先生自己說過,山達基的目標是:「一個沒有瘋狂、沒有犯罪、沒有戰爭的文明,在那裡有能力的人得以成功,誠實的人擁有權利,而且在那兒,人類可以自由地提升到更高的境界。」 (參閱《什麼是山達基?》)

至於個人的目標,山達基追求人類的救贖,個人的靈魂解脫和擺脫加在他身上的障礙而得到自由。但沒有一個人在社會得到自由之前可以是自由的。山達基人尋求自由的主要道路是對責任感的追求;在達到更高目標之前,責任感能讓我們及同伴的生活更美好。

這種目標的廣度並不能單單靠信徒實踐牧師的工作就可以達成。為這理由,國際山達基教會創造不同的群體或是社群以社會運動方式致力達成這些目的。其中一項是ABLE(新生活教育協會),此協會在社區發起多項援助計畫:那可拿(Narconon)倡導毒品藥物方面的防範與戒治服務;可明納(Criminon)在各國提供罪犯教育及更生計畫;應用教育學會(Applied Scholastics)推廣弱勢地區與社區的教育及識字運動;快樂之道基金會(Way to Happiness Foundation)則是以L. 羅恩 賀伯特的同名著作為基礎,展開孩童與青少年行為規範的重建運動來協助社區,其他還有環保運動、研習計畫、民政協助計畫等等。

公民人權委員會(CCHR)是山達基教會創立的另一個重要的團體,這團體因在心理健康領域的調查與揭露,獲頒國際獎章。

特別重要的是由全球山達基人組成的志願牧師團(Volunteer Ministers Corps),他們會偕同專家與官方,在意外、天災或不幸事件的現場提供協助。當醫療團隊與民防人員展開行動時,這些受過完整訓練的志工就會適時地給予安慰與急救。

七、 山達基是一門宗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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