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新興宗教」與宗教研究

時序邁入二十世紀的後半葉,北美和歐洲湧現大量的「新興宗教」。大眾媒體稱它們是「異端邪說」,這些團體有哈瑞.奎師那(Hare Krishna)教派、3HO(健康、快樂、聖潔組織)、統一教(Unification Church)、超覺靜坐(Transcendental Meditation)以及山達基。而引發大眾媒體對「新興宗教」注意的,往往是些聳動的說詞,說新興宗教的成員並非自願入會而是遭到「設計」或「洗腦」。學界依此為題做了檢視(艾琳.巴克《統一教的形成》,牛津,1984年)(Eileen Barker, The Making of a Moonie, Oxford, 1984),政府也展開多方調查(希爾報告「安大略心靈發展之團體、教派與異端邪說」,1980年)(Hill Report on “Mind-Development Groups, Sects, and Cults in Ontario,” 1980)。不過就算學界與政府拍胸脯保證這樣的說法是子虛烏有,不利於新興宗教的形象依舊沒變。

1960、1970年代,宗教學者將研究放在「新興宗教」上,當時的一些觀察很值得我們注意。這些研究持續到1980、1990年代,調查範圍也擴大到世界各地。

許多「新興宗教」其實早已不「新」,只不過北美地區覺得新。例如,人們常認為是「新興宗教」或「邪教」的哈瑞.奎師那運動,實際也就只有北美覺得新。這個團體在印度行之有年,源自於15世紀印度教改革者柴坦尼亞(Caitanya)的生平與著作。從那個年代它就一直存在於印度,只不過在1960年代才傳到北美。其他許多源自於東方的印度教、佛教、錫克教傳統的新興宗教運動也是同樣的情況。

另外一小群「新興宗教」的源頭來自於恢復部分遺忘、廢弛的古老宗教傳統,通常是回教、猶太教、基督教信仰當中神祕、冥想的面向。例如,加拿大首宗「消除毒化思想(deprogramming)」的案例係指安大略省橘郡(Orangeville)有一位滑鐵盧大學的年輕女畢業生加入了天主神恩教會。

許多「新興宗教」的出現是當初基督教或伊斯蘭教在非洲和亞洲宣教時與當地傳統相遇的產物。這些團體來到北美傳播信仰時,人們抱持戒慎恐懼的態度,因為對上一代的宗派而言,這些新到者的許多信仰充滿「異教」色彩。像帶有基督教的宣教傳統、融合亞洲本土或傳統的宗教元素,再加上「新天啟(new revelations)」的統一教會,都是這類交融下所產生的運動。類似的例子還有源自伊斯蘭傳統、結合「新天啟」的巴哈伊(Bahai)傳統。

另外一些新興宗教大抵來說是「新的」,例如山達基、普斯佩洛斯(Prosperos)。(參閱羅伯特.艾爾伍德《現代美國的宗教與精神團體》,新澤西州,恩格爾伍德,克利夫斯:1973 年)(See Robert Ellwood, Jr., Religious and Spiritual Groups in Modern America, Englewood Cliffs, NJ: 1973)。不過,我們發現就算是這些宗教也不是完全的創新,例如L.羅恩 賀伯特宣稱山達基是「直接將佛陀釋迦牟尼的努力發揚光大的」(《志願牧師手冊》)。因此,就連這些例子裡的信仰、實踐、靈感來源或儀式都能在古老和/或其他傳統中看到先例或類似的元素。

對宗教學者而言,「新興宗教」呈現的現象挑戰了某些傳統學院的概念,然而就我所知,不曾有宗教學者質疑「新興宗教」所處理的是宗教現象。

宗教歷史學者提醒我們「新興宗教運動」是持續崛起的狀態。例如,歷史學者指出19世紀的美國是「新興宗教運動」遍地開花的年代,或者日本在20世紀,尤其二戰之後也觀察到相似的現象。19世紀美國的例子大多是將基督教做了不同的解讀,不過仍算「新」(參閱瑪麗.法雷爾.貝德納若斯基《美國的新興宗教與神學想像》,印第安那州,布盧明頓,1989年)(See Mary Farrell Bednarowski, New Religions and the Theological Imagination in America, Bloomington, IN: 1989)。例如震盪教(Shakers)、貴格會(Quakers)、摩門教(Mormons)、新光教(New Lights)、奧奈達教友會(Oneidians)、新和諧者(New Harmonians)等數以千計的教派。日本新興宗教的例子大多源自佛教,最有名的是創價學會(Sokka Gakkai)。這情況讓相同的這群歷史學者做出如下的結論:(i)雖然新興宗教運動不斷興起,通常也是曇花一現。因蒙受神恩者、先知、天啟者而掘起的宗教通常撐不過2–3年。(ii)少數撐過、得到認可,成為完全合法的宗教傳統,例如摩門教、基督教科學會、基督復臨安息日會;這些教派在19世紀崛起時普遍都曾遭受抨擊,不過現在都是公認的「合法」宗教團體。巴哈伊信仰是非北美(non-North American)的例子,和源自於佛教的日本創價學會有相同的現象。

宗教社會學者也做出了重要的結論,他們發現20世紀北美新興宗教運動和前代相比,其中一個差異是所處的社會地位。新興宗教運動通常崛起於社會最邊緣、最弱勢的區域。如果走一趟美國城市少數族裔聚集的地方(或拉丁美洲的貧民窟、非洲城市外圍的違建區),或走訪鄉下的貧戶都不難發現這個現象:即這些區域充斥著許多陌生的宗教族群。不過這些社會角落沒多少人關心。到了20世紀末,宗教運動裡的新元素吸引了不同的社會階層:中層、中上層階級的年輕族群(參閱布萊恩.威爾森《新興宗教運動的社會衝擊》,紐約,1981年)(See Bryan Wilson, The Social Impact of New Religious Movements, New York, 1981)。 當這些社會階級處於中層或上層的父母發現自己25歲哈佛畢業的兒子正追隨著一位韓國籍的救世主,或者發現他們24歲多倫多大學畢業的女兒如今正在機場吟唱「哈瑞.奎師那」,可以想見他們該有多難過。不過,從歷史得知,這樣的反應往往發生在成年孩子信奉新興的或是非守舊的宗教傳統上,例如,聖湯瑪斯(St. Thomas)的年代,道明會(Dominican)還是新興宗教,他因為想成為道明會的修士而被父母足足囚禁了一年。1960年代和1970年代流行的新興宗教所吸引的年輕一輩並不窮,也不在社會邊緣地帶,而是處於中層和中上層的階級。此外,這些運動往往比媒體描述的人數還要少。例如在加拿大,許多新興宗教團體的成員不過數百或數千人,而不是它們對手常說的有好幾萬或幾十萬人。不過加拿大還是有些較大的團體。

對宗教學者而言,「新興宗教」呈現的現象挑戰了某些傳統學院的概念,然而就我所知,不曾有宗教學者質疑「新興宗教」所處理的是宗教現象。一門宗教是「好」是「壞」往往是公共辯論時的重點,但宗教學者卻從不懷疑我們此處面對的是宗教現象。(參閱J.高登.米爾頓《美國邪教百科手冊》,紐約,1986年〔J. Gordon Melton, Encyclopedic Handbook of Cults in America, New York, 1986〕,以及《美國宗教百科全書》,底特律,1989年〔The Encyclopedia of American Religions, Detroit, 1989〕,裡面收錄了「新興宗教」。)

四、 山達基是一門宗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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