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身為一個宗教歷史學家的身分,來提出對於山達基教會的看法,在此我提出以下的聲明:

首先,我要指出一開始我的研究,以佛教的各種派別和西藏喇嘛教為主。然而,以我的學識及在神學院任教過程,我起心動念想從事探討宗教歷史的一般議題。以下的摘要看法,是根據我對山達基教會大量經典的研究,以及從各種不同的角度,包含觀念史、社會學及心理學,來對這個教會審慎地進行宗教專業上的檢驗與討論。

在近期重要的研究中,我要特別強調的有英國的宗教社會學家領袖:布萊恩.羅納德.威爾遜(Bryan Ronald Wilson)所著的「山達基」(1994年);多勒.瑞斯朗.克里斯提森(Dorthe Refslund Christensen)所著的「從治療到宗教(From Therapy to Religion)」;及歐樂夫.史坎貝(Oluf Schonbeck)的文章「山達基與印度宗教(Scientology and Indian Religion)」(1994年,渾沌〔Chaos〕第25號)。我更近一步造訪了山達基位於斯德哥爾摩地區的教堂建築,並且訪談那裡的代表及相關人員,因此對於山達基教會,我有了直接且親身的瞭解。

山達基通常被視為是一個「新興宗教」,這種稱呼普遍是指本世紀發展於西方世界的團體然後在1960年代或之後傳到瑞典。使用這種稱呼的人不只說是宗教的起源,更覺得「新靈性」宗教在許多方面有別於其他較早的宗教、團體及教派,如觀念、宗教儀式、傳教士工作及召募新成員的方式。「新興宗教」這稱呼也可能來自其反對者意見的一種解釋;可以確定的是,他們依據社會及心理的分析,以某種期待來為新興宗教「解釋」其起源及形成,而這可能會將新宗教的重要性降低到功能只具有這些社會心理學因素。特別是那些早期的作家代言人,他們不是屬於較為古老的國教宗教團體成員,就是和這些團體有密切關係,他們的惱怒明顯地與這「新靈性」帶來的「競爭感」有關。在一些案例中,這些新宗教被汙名化地說成「教派(sects)」,且聲稱它們以激情情境吸引大部份的年輕人,接著以爭議又權威的方式來留住他們。所有的宗教、教會及宗教團體就某個時間點而言,都曾是「新」宗教,當它出現時會和先前具傳統背景的宗教有所衝突。所有的衝突可能包含了傳教士工作、勸誘信教、組織的形成及信息的傳播。

某些「新興宗教」的方式、專注於此時此刻的行為、組織活動,及理智又有技術性的字彙等,已經引起大多數基督教徒團體質疑它們能否視為宗教。這些爭論已不太能引起現今的宗教歷史學家的興趣且沒有太大意義。

例如,如果使用一般對於宗教的定義──「宗教就是堅信超自然世界的存在,最主要的就是以不同的宗教儀式、典禮及史詩般的描述等信仰方式來呈現堅定的信仰」(艾克.哈克萊恩斯,「宗教研究比較的方法」第13頁,1973年)(Ake Hultcrantz, "Methods Within the Comparative Research of Religion," 1973, page 13)。沒有更進一步的理由,要一位宗教歷史學家以不同的起始點及價值的規模大小,來對不同的宗教進行分類。

我們可以用許多方式及不同的角度進行宗教分析。在這種情況下,它看起來最恰當的處置是指出其變動和差異及其完整程度。宗教歷史學家尼尼安.斯馬特(Ninian Smart)在幾個著作中將他的論點以教學方式列出七個面向來檢驗,每個面向都針對有關宗教的特定層面和特徵來探討。這七個面向有關於儀式與實踐的;情感與經驗的;神話與敘事的;哲學與教育的;倫理與律法的;社會與制度的;最後是物質與美學的。按照這樣模式的基礎,一個人可以從一個宗教中辨別出其典型特徵,方便於與別的宗教或其相關的做比較。

本篇文章不在於陳述山達基教會歷史,不是在比較戴尼提和山達基活躍的創始人L. 羅恩 賀伯特(1911–1986)在各個階段發展所作的貢獻時,以宗教歷史的立場來探討來源可靠性的問題。也不會探究從戴尼提療法到山達基教會教義的發展;關於宗教起源的創立時點只是教會認定自己的象徵。

原理是以特定的方法讓這個人體認到他的靈性等級和是什麼阻止他發展為一個精神個體。藉由這些障礙顯現,使這個人處於可以去除它們且向上邁進的狀態。

第一個面向是儀式與實踐。山達基有稱之為聽析的個人靈性諮詢,與名為訓練的宗教教育。同時也有聚會儀式,定期舉辦的宗教服務和因應婚喪、兒童命名的禮儀。聽析步驟和它的結構當然完全根據於教會從人及其靈性潛能的角度發展,這將在後面討論。原理是以特定的方法讓這個人體認到他的靈性等級和是什麼阻止他發展為一個精神個體。藉由這些障礙顯現,使這個人處於可以去除它們且向上邁進的狀態。在此方面上,這種靈性諮詢與某些治療活動有些相似性,該方法同樣令人想起佛教和印度教所使用的某些形式,這也是基於導師和門生之間的密切關係以及形式主義和直觀之間的相互作用。

宗教聚會儀式似乎受到基督教的影響,在西方社會背景下並不是獨一無二的。儀式經文的呈現給予莊嚴和理想的印象。

第二個面向與經驗相關,且更難以掌握。據來自於教會活躍成員和外界觀察家的信息,聚會儀式給予參與者體驗會眾禮拜的機會。與其他宗教的類似經驗相似的個人諮詢,有可能會因進行時可能產生的精神緊張關係而受限,但它顯然也能夠提供自由和解脫的經驗。

第三個面向是敘事與神話。在這方面,山達基相較下似乎相當缺乏。他們簡短的歷史,以及他們理性且幾近技術性的方法,給人的印象難以聯想到宗教上。然而在閱讀提供給我的資料後,L. 羅恩 賀伯特的生平記事令我驚嘆,特別是關於他早年生活的描述,具有聖人傳記的元素,可以朝這引人入勝之處發展下去。

哲學與教義是第四面向。在這個有限的文章篇幅裡,不可能充分地表達山達基的淵博與稱不上不複雜的哲學。教義就某種程度而言只有專業才懂,山達基在一個循序漸進的基礎披露出各種事物的完整意義,使用深奧術語時採用許多新造詞語和語義上的轉變。可以這麼說,雖然「至高之神」的概念存在,其他信仰的概念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最重要的是一個人被稱為精神個體。這個人自己,超越姓名、身體和心靈,而稱為希坦(thetan)(表示「精神」、「靈魂」、「生命力」)來自希塔(theta)這個字,代表思想或靈魂。希坦並非物質且不是我們物質世界的一部分,希坦在分娩過程時獲得身體,他陷入物質世界的負荷中。

這個起因是早期的存在和作為或前世的生活妨礙了洞察力和理解力。聽析步驟的目的是讓這些阻礙物也就是過去的「痕跡」被發現與理解進而消除它們。依這種方式,一個人,或者更確切地說一個希坦,從情緒性反應提升到更高層次的洞察力和自由。

這目標是為了讓希坦達到有如神的狀態,但實際上是其原始狀態。每個人都被認為有這種發展的潛力。他的本性被認為是善良的,且有潛力實現更高的靈性狀態和至高之神的知識。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山達基具備神學、人類學和經過深思熟慮堅定的救世教義。一個宗教史學家首先感到震驚的是這些教導與某些印度宗教或宗教哲學體系之間存在著巨大的相似性。在這些作品中,我們還發現了人類的行為是以經驗的形式對他未來的生活產生影響的概念,可以恢復活力,然後形成他的未來。透過良好的行為、冥想和其他的練習,這些可以被找到並消除以獲益或有可能促成靈性發展。在印度教系統中,每個人的核心和本質被認為是由一個精神實體,亦即超越所有個性的靈魂所組成的。正是這個靈魂應得到釋放後才能恢復到原始的狀態。

在這些程序步驟中常用的山達基技術性語言,因而與印度的救世技術具有同等的作用。

將教導設計為階段式的,一個人必須先達到特定的靈性階層或狀態才有資格參與下一階段,這也是山達基和印度學派的共通思維。就山達基和印度學派的原始教義,在各階層之間的轉變會關連著各自不同的表現。

在山達基教會信條中,表達了對人人平等權利的信念,並強調人權。

第五面向是倫理與律法。因為人被認為人性本善,他能夠選擇正義和良善。在山達基教會信條中,表達了對人人平等權利的信念,並強調人權。即使山達基的品格是圍繞著個人而言,但山達基絕對具有更遠大的觀點。另外,各種組織的社會改善活動也有其表現,然而,這不是一個宗教歷史學家主要感興趣的方向。

第六個面向,社會與制度,可反映出一個宗教社團是否能融入其周圍社會並受到接納。山達基教會的組織方式使人聯想到基督教教會,也就是說教會神職人員與教友的管理制度是一種團結力量。當中有各式各樣的活動集會存在,即便此實踐是以個人和他的發展為中心,但人們卻沒有意識到教會的教友們是社會實體的核心。從問卷調查中,成員看起來的平均年齡屬年輕的中生代且屬於中產階級社會。一般成員不會參與響應任何與「危機」相關事情,在有人離開教會的情況下也是如此。依據手邊的資訊,教會的活動是透過成員的捐款和贊助來提供財務上資助。

第七以及最後的面向是物質與美學。將山達基作為宗教服務的教堂、牧師的服飾與宗教的象徵符號與西方基督教做比較。山達基教會最特別的是在每個教會都設有創始人 L. 羅恩 賀伯特的辦公室。這似乎是敬仰和尊重他遺產的象徵。

對山達基教會各個方面進行簡要審查,結論是:在人性觀點和教義形成的問題上,其與存在於東方的宗教有極大的相似之處。而組織和宗教服務則比較讓人會聯想到西方和基督教。

再者,山達基顯然完全是一門宗教,因此自然應該說,在一個具有宗教自由的社會中,它應當提供設施以滿足其追隨者和宗教信仰人士的需求。

普-阿恩.伯格里
于瑞典斯德哥爾摩
199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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