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達基:一門新興的宗教

撒母耳.S.希爾博士

希爾博士於1979年寫到:

我是美國宗教運動領域的專業學者,證明如下:

  1. 我擁有杜克大學宗教博士學位;
  2. 我擔任宗教學教授已有20餘載,在史戴森大學1年,在北卡羅來納大學教堂分校12年,從1972年起,我在佛羅里達大學任教至今;
  3. 宗教方面的主題,我出版了三本書以及發表過無數的文章;
  4. 我固定教授宗教領域的課程。

過去一年半內,我對山達基教會做了重點研究,我的專業能力足以評估山達基的特性與本質。

我全部的評估涵蓋兩點意見。第一,它是一個新的、年輕的、不成熟的宗教組織,必須看作還在興起、發展、還處於尋找方向的階段──這些特質,所有新興的宗教都適用。第二,相較西方信仰聖經的基督教與猶太教,它和東方的印度教與佛教有較多的共通點。重要的是,山達基有自己的標準,較西方更合乎東方的標準,因此不能強用西方的類別來看。無論它是否符合西方的價值、要求與假設,都和它是不是宗教無關。

我用所有宗教都具備的四點標準要素,做出山達基符合宗教定義的如下結論:

  1. 信條。山達基教導最終靈性層面的真實性是活生生的存在著。
  2. 守則。山達基遵守嚴格的道德觀,強調價值,明辨是非對錯。
  3. 崇拜。(以崇拜的團體來看)山達基有系統地嘗試將人與靈性層面的真實性做連結,連結「最終的真實」,也就是與至高之神或神做連結。
  4. 社群。山達基有非常清楚的群體認同意識,也是有組織的宗教社群。

一般而言,這是組成宗教運動的四大要素,放諸四海皆準。

因此,山達基是一門具有自己的信仰與實踐的真正宗教。基本上,山達基是一門知識理論或理解之道,用來讓教友認識何謂至高之神、如何參與其中,從而讓自我及社會更完善。個人藉由這樣的認知、理解或崇拜來實現他的自我、達成自覺,並修復與神的關係。個人的生活在達到真正精神自由的過程中,清除了通往自由的障礙、險阻,也達到了預期的圓滿與快樂。這方面和印度教與佛教極為類似。

山達基承認「最終的真實」或神。在這裡,「神」不是個人的「至高之神」,而是「最終的真實」,是事物的最終與最純淨的形式,因此,這是通往生命圓滿的路徑,是給所有人,而且是所有人都能達到的路徑。

山達基承認「最終的真實」或神。在這裡,「神」不是個人的「至高之神」,而是「最終的真實」,是事物的最終與最純淨的形式,因此,這是通往生命圓滿的路徑,是給所有人,而且是所有人都能達到的路徑。他們通常使用揭露的技術,來達到和至高之神的連結性與參與度。山達基這方面較西方更像東方,比印度教更像佛教。它藉由連結事物的真實、終極的形式來達到啟發的目的。

宗教體驗和崇拜的主要模式是教牧諮詢。這包括教會牧師在教友身上運用山達基的技術。這是主要的方式,由受到啟發而與至高之神連結的人來進行。他們也有公共服務,不過,山達基看待教牧諮詢要比公共服務來得更為重要。這個諮詢的過程會實際連結神。

山達基這門宗教不堅持宗教一元論;譬如,個人可以是山達基、也是其他如羅馬天主教的實踐者。這點又更符合東方的多元形式,即容許個人忠於和參與多個信仰。不過,只有少數山達基人在實際行動上會參與其他宗教。過去29年來,山達基由一套實現健全生活的技術和理論──「戴尼提」,逐漸發展成教會。我推測,當發展更成熟,他們應當不會鼓勵信仰兩種宗教,也不會再有那個選項。換言之,我認為山達基是逐漸意識到自己是一門宗教的宗教。

「應用宗教哲學」這個術語把山達基描述得恰到好處──不過這個術語必須跳脫西方主流的宗教框架。這個術語正面的意義是:

  1. 山達基是宗教,因為它提供連結至高之神的知識與方法。
  2. 山達基強調成果(因此:「應用」),譬如更高的自我洞察、理解、健康與幸福。

另一方面,山達基用「哲學」來說明一個看法、一種觀點,而不是繁複的神學,就是以歷史事件(如聖經信仰)為藍本的人格化的神。

依據美國所有已知的法律、實踐、宗教的標準,我斷定山達基教會如名稱所指,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宗教組織。

撒母耳.S.希爾
1979年8月12日

希爾博士撰寫本文時,是美國佛羅里達大學的宗教學教授。

三、 山達基是一門宗教嗎?
蓋瑞.D.鮑馬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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