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同聽析員必須遵守一套行為守則,山達基的教室輔導員也是如此。不同於很多傳統的老師,山達基輔導員不會以「權威」的態度或行為,告訴學生要如何去想,也不會把他們自己的觀點強加於人。相反的,他們會引導學生自己在戴尼提與山達基的教材中,找出答案。

以下的守則由L. 羅恩 賀伯特在1967年寫下,他列出關鍵的指導方針,確認教室的標準和專業,並且讓學生得到最大的獲益。今天世界各地山達基教會的輔導員都遵循這套守則,確保高水準的技術訓練。

1. 輔導員絕不忽略任何可以將學生引導至山達基真正源頭資料的機會。

2. 輔導員應該毫不留情地貶低學生的錯誤,但這麼做時應運用良好的ARC。

3. 從事訓練活動時,輔導員應隨時和學生維持良好的ARC。

4. 輔導員對學生的愚笨,必須隨時懷著高度的包容心,而且必須願意重複學生不瞭解的任何資料,不管需要重複幾次,以使學生瞭解該資料,並獲得對該資料的真實性。

5. 輔導員和學生相處時不可以有「個案」,也不可以和學生討論或提及自己的私人問題。

6. 對學生而言,輔導員必須隨時都是良好控制與良好指揮的來源點。

7. 輔導員要能把山達基的任何部分和其他部分作連結,並和八大動力上的生命活動作連結。

8. 輔導員應該要能將學生引導至真正的源頭資料,以此來回答學生有關山達基的任何問題。若輔導員無法回答某個問題,他永遠應據實以告;輔導員每次都應從源頭資料找出問題的答案,並告訴學生在哪裡可以找到答案。

9. 關於山達基,輔導員絕不可說謊、欺騙或誤導學生。輔導員在這方面永遠都要對學生誠實。

10. 輔導員始終要在學生面前樹立一個好榜樣;例如:給予良好的示範模擬、守時,以及衣著整齊等等。

11. 輔導員應隨時具有高度的意願與能力,來做他叫學生做的任何事情。

12. 輔導員訓練學生時,絕不可和學生有感情上的瓜葛,不論學生的性別為何。

13. 輔導員犯錯時,他必須告訴學生自己犯了錯,並立即加以改正。這項資料適用於訓練的所有部分:示範模擬、演講和聽析等等,他絕不可以隱瞞自己犯錯的事實。

14. 該讚美學生的時候,輔導員絕不可忽略不做。

15. 對於輔導員與學生的關係,輔導員在某種程度上,該要有全方位決定力。

16. 如果輔導員為了做示範模擬或其他訓練目的,而讓學生對輔導員施加控制、下命令或做其他處理,在結束之後,輔導員都要將學生帶回輔導員的控制之下。

17. 輔導員必須隨時遵從山達基人守則,並且在聽析期間遵守聽析員守則。

18. 輔導員絕不可以告訴學生有關山達基的意見,卻不明確表明這只是意見;否則,關於山達基,他僅能引導學生去看經過測試和證實的資料。

19. 輔導員絕不得利用學生營私。

20. 輔導員要成為學生的穩定端點、將他們指向穩定資料;態度要明確肯定,但對待學生不可固執己見或專橫自大。

21. 輔導員隨時都要知曉最新的山達基資料和步驟,並讓學生知道這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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